現(xiàn)代化的國家治理需要多元化的治理手段和方式,社會動員作為一項具有相當歷史、顯著有效的治理手段,曾在我國歷史上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在當前社會問題日益多元化、治理難度不斷增大的背景下,社會動員這一富有成效的治理手段值得我們認真研究,對社會動員進行全面的解讀也很有必要。
社會動員是什么
動員除了包含社會發(fā)動、宣傳的意思之外,從政治學角度,可將社會動員理解為一種對現(xiàn)代化進程中個人思想方式和行為方式轉變的關注,亦可理解為經濟社會發(fā)展過程中社會成員和社會共同體權利意識和權利主張的多元化成長過程。
通常我們理解的社會動員意味著社會發(fā)動、鼓動,對社會成員進行思想上的勸說和宣傳,通過他們的物質資源、人力資源以及行動支持來彌補政府(尤其在面對突發(fā)事件時)的資源匱乏和能力不足。也就是說,社會動員被視為一種社會影響。在社會生活中,社會對個體的影響是廣泛、復雜的,貿易、法律、教育、媒體、道德等等都是社會對個體產生影響的渠道。同時,社會動員也是一種對個體思想和行為產生持久影響的社會因素,社會成員在某些經常、持久的因素影響下,其態(tài)度、價值觀會逐漸發(fā)生變化,并表現(xiàn)、落實在具體的行動上。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動員往往與對集體行動的考察聯(lián)系在一起,著重于對群體行為和大眾心理的研判,也需要動員主體具有感染、煽動群體情緒的技巧。
除了對社會動員本身導向性的解讀之外,也有人更深入一步,將社會動員視為一種社會政治現(xiàn)象。在這種理解中,社會動員關注的是現(xiàn)代化進程中個人思想方式和行為方式的轉變,是經濟社會發(fā)展過程中社會成員和社會共同體權利意識和權利主張的多元化成長過程,它是一種現(xiàn)代政治發(fā)展的方式和手段,與政治參與密切相關。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慶智曾提出,社會動員并不是指各種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并多樣化,而是指政治力量通過政治動員方式使各種社會力量統(tǒng)統(tǒng)進入唯一具有合法性的政治共同體之中。伴隨著現(xiàn)代國家的建構,各種社會力量多樣化,其利益要求和權利訴求表現(xiàn)為強烈的參與愿望,導致沖突和矛盾越來越多,這就要求政治體制必須作出適應性調整,必須更加復雜和更具有權威性,以滿足上述要求,并尋求和擴大政治共同性,使這種政治共同性制度化。
另外,也有學者對社會動員的理解定位于“流動”,強調現(xiàn)代化進程中社會個體及社會階層之間“流動性”的增強。這種觀點與社會動員的政治參與說類似,認為社會變遷過程中社會集團和組織形態(tài)會分化重組,社會集團的分化重組孕育了新的政治參與訴求,社會動員被用來解決這種訴求。所以,社會動員即社會結構層次的“社會流動化”,這種闡釋源于卡爾 · 多伊奇,在國內學者的論述中涉及較少。
社會動員要怎么做
社會動員主要通過“說服”實現(xiàn)對社會成員動機的影響,動員的主體有政黨、行政機構以及社會組織、宗族團體等。
動員的方式是對社會成員動機的影響,以說服為主
按照社會動員是對社會成員的影響來看,動員的對象只限于有思想意識的人,通過對社會成員思想的發(fā)動而獲得人力資源和物質資源。對被動員對象而言,動員就是通過影響他們的動機結構,以塑造他們的偏好,進而改變行為。動機天然與價值觀、情感等因素相聯(lián)系,強調人的主體性或主觀能動性,因此,影響主觀動機的手段也有不同方式。
在《政治與市場》一書中,林德布洛姆從所有政治經濟制度都使用的社會控制的要素機制開始,提出了三種社會影響的方式:交換、權威、說服。交換是無所不在的,是市場制度賴以建立的基本關系;權威關系是在正式的組織中標明其成員身份特征的基本關系,是支撐政府的柱石;而關于說服,“說服在所有社會制度內都是一個中心的和基本的要素,但它在任何現(xiàn)有的政治經濟制度中,并未充當交換在市場中或權威在政府中扮演的那種特有角色”。林德布洛姆對中國共產黨的群眾動員也給予高度認可:“借助意識形態(tài)教導和宣傳,說服成為精英控制民眾程度的一項主要方法,這在共產主義體制中較之自由民主體制里遠為普遍。”
參照這三種影響方式,上海外國語大學汪衛(wèi)華教授分析了不同時期我國政府的動員特征:革命時代中國共產黨在物質資源與專業(yè)力量不足的情況下,不得不以高超的群眾動員技巧依賴以說服為主的群眾動員;執(zhí)政后,隨著手中掌握的物質資源和可以調動的專業(yè)力量增加,黨和政府越來越傾向于更頻繁地運用強制手段、科層制管理機制來解決矛盾;在當前市場化趨勢下,購買第三方服務等隱含著交換邏輯的工作方法和市場化處理措施開始被采用。
動員的主體不僅限于政府
從動員的主體入手,社會動員可以分為行政動員、政治動員和社會動員三種(徐家良,2004)。行政動員是政府行政機關憑借常規(guī)的科層等級制機構,動用一切行政資源應對危機事件以控制危機事件的擴散和蔓延。政治動員,是政治主體(主要是政黨)為實現(xiàn)某一政治目標所進行的政治宣傳、政治鼓動等行為。社會動員是指社會組織憑借著自治自律的特點,處理一些行政動員、政治動員無法處理的事務,從而達到事務處置的最佳狀態(tài)的一種動員方式。
另外,從社會動員形式的角度來看,國家行政權力或者國家的組織資源在不同的動員形式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在組織化動員中,國家行政權力或組織資源是動員能力的主要甚至唯一來源,是社會動員的直接發(fā)起者;而在準組織化動員中,國家行政權力或組織資源成了社會動員的潛在資源,能否把這種潛在資源轉變?yōu)閯訂T能力,要取決于一些非正式制度因素或動員者的個體性特質。也有學者指出,當基層政權缺位、正式制度供給不足時,宗教團體、宗族團體等都可能承擔社會動員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