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人們研究微機;5年前,人們開通微博;現在,微信又走進了千家萬戶。微新聞、微評論、微電影、微公益……建立在互聯(lián)網、移動終端、點對群影響基礎上的微傳播,迅速地改變了我們的生活。
有人為微時代的到來而欣喜。足不出戶便與世界相連,短短的幾行文字,交換了信息,也交流了思想。全天候、交互性、低成本,讓公眾參與公共事務的熱情空前高漲,逐漸形成了“個人編發(fā)、公眾閱聽、大眾評論、集體交流”的巨型輿論廣場。
有人為微時代的到來而憂慮。人們面臨著混亂無序的煩惱、低俗劣質信息的困擾、謠言甚至詐騙犯罪的侵襲。窮追猛打的“人肉搜索”,落入侵犯隱私、輿論審判、過度懲罰、二次傷害的泥沼。形形色色侵犯名譽權、著作權、表達權、隱私權的事件層出不窮。
總而言之,在微時代微空間里,既有微言大義,也有危言聳聽;既可幫助我們防微杜漸,也能使人道微德薄。
微時代,深刻解構著傳統(tǒng)的社會關系和交互模式,正在形成一種有別于現實世界的網絡社會。但是,網絡社會不是空中樓閣,它是現實社會的折射和延伸,現實社會存在的問題,在這里都可能出現。微時代的網民也不是天外來客,他們是改變了身份符號的社會成員,在現實社會中受到的法律、道德約束,在網絡社會里也應該承襲。
然而,面對日新月異的網絡發(fā)展,人們對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研究甚少、辦法不多。由于缺乏具體明晰的法律法規(guī)和行之有效的監(jiān)管方式,微時代微空間里各種侵權行為頻發(fā)。因此,必須借鑒國外有關立法和管理經驗,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特點的網絡空間管理法律法規(guī)體系,通過立法、司法解釋等多種手段,將微時代出現的新的法律問題納入傳統(tǒng)法治約束的范圍內,統(tǒng)籌治理。
去年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實現了微空間的有法可依,但這只是第一步。落實法律規(guī)定,需要進一步出臺法律實施細則;需要參與網絡活動的各類主體,根據法律法規(guī)確定的行為規(guī)范,享有權利、履行義務;需要監(jiān)管部門依法依規(guī)監(jiān)管,該亮劍時及時亮劍,維護法律的權威。要解決網絡的迅猛發(fā)展和法律法規(guī)的穩(wěn)定性之間的矛盾,尤其需要網絡運營商在盡到法定義務的同時,主動擔當,通過出臺相關行業(yè)標準,加強行業(yè)自律,先行先試,保障網絡在法治框架內運行。
無論是制定法律還是實施法律,都離不開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離不開人們思想觀念的認同。網絡社會,身份虛擬,使一些人毫無忌憚,常常鋌而走險。侵權行為,為者眾多,使一些人懷著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屢屢以身試法。因此,要從根本上用好微時代帶給我們的便利,同時避免可能出現的弊端,還需要真正從觀念上、制度上,將網絡社會與現實社會對接,形成網絡社會也是責任社會的共識。只有這樣,才能使人們在網絡社會里的行為,與在現實社會一樣,受到來自法律和道德的制約,并在現實社會中找到責任的主體。也只有這樣,才能讓人們認識到,扮演好網絡社會的角色,與扮演好現實社會的角色同等重要。